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吗

近期更新2025.01.19 浏览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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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相关合同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能够逃避为员工支付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的责任。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只要用人单位在实际运营中产生了雇佣行为,与员工建立起了劳动关系,即便尚未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书,员工仍有权依据劳动法享受到相关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劳动法义务。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吗.

若贵司未能履行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您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举报及投诉。

在此需强调的是,未能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贵司可以规避为其雇员提供各类社会保险福利的法律义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只要贵司已实际开始雇佣工作人员,与之建立了法定劳动关系,即便尚未签署劳动合同书,贵司的员工仍依法享有劳动法所赋予的各项权益,同时贵司亦须承担相应的劳动法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吗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额外要求签我自愿接受公司安排的加班合理吗

鉴于企事业单位为了规避劳动争议风险,往往会与在职职工签署关于自愿加班的协议,这一行为在法律层面上被视为合法。

倘若员工是在非自愿或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妥协签署此类协议,那么这将被视为不合法并且涉嫌违反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

诚然,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员工进行加班作业;若是确实存在因生产经营需要而要求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也必须在充分尊重员工意愿的基础上与其作出合理协商。

在此过程中,员工享有拒绝单位不当加班请求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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